学费上涨!这个省的公办高校今秋执行新学费标准

来源: 麦可思研究 浏览量: 9442

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了《我省调整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调整后学费标准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执行。详情如下——

我省调整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

为完善我省公办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促进高等学校持续健康发展,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通知,调整了我省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调整后学费标准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本次学费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前提下,严格履行成本监审、方案制定、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价格听证等定调价程序,完善形成公办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经省政府审定同意后公布执行。学费调整范围为我省公办全日制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教育院校,不包括研究生(博士、硕士)、成人教育、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学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从2021年秋季学年起,我省公办高校新入学学生按照新标准执行,此前入学的在校学生仍执行原学费标准。

调整后的新学费标准为:普通本科文科类学费5000元/生·学年,理工类6000元/生·学年,医学类6500元/生·学年,艺术理论类11000元/生·学年、实践类14000元/生·学年。高职一般专业类6500元/生·学年,艺术类10000元/生·学年。为体现“优质优价”原则,“双一流”高校、博士授权点学校、“双万计划”专业目录的专业、“双高计划”高水平高职院校可上浮7%-10%。其中六个基础专业(哲学、历史学、考古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收费标准为4250-5250元/生·学年,且不再上浮。

学费标准调整后,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高等教育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着力提升教学质量和学科水平;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教育收费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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