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普职比,普通高中做好“牺牲”的准备了吗?

来源: 聚焦职教 浏览量: 4249


“普职比”指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的比例。

在国家层面,力推普职比大体相当政策:

2002年3月▽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扩大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

2005年10月▽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明确:“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800万人,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

2014年5月▽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总体教育结构更加合理。

2017年1月▽

国务院《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发〔2017〕4号)中亦明确指出:"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在中西部地区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2017年3月▽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 年)》(教基〔2017〕1号)指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包括:"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2019年1月▽

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规定:要“优化教育结构,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保持普职比1:1是我国教育的基本国策,是一道不容跨越的红线。但这条红线并非严密科学论证的结果,而只是对外国经验“模糊”的借鉴。直接的参照系可能来自德国。上个世纪80年代,据说当时西德的职业学校学生占同龄青年的70%以上,而我国不到30%,就据此认为根据我国的“国情”这一比例应提高到50%。至此以后,这个比例就成为推动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动力源,并成为衡量职教发展业绩的重要指标。

然而,我国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一直呈繁荣滑坡、滑坡繁荣的波浪型发展态势。最近一次滑坡,自2010年开始,至今未见谷底。在此形势下发生了2018年6月的“江苏事件”——江苏省出台政策,提高普高录取比例。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一场学界关于中职存废的大讨论。2019中央《职教20条》的颁布,为这场争论暂时画上了句号——《职教20条》明确规定,继续维持普职比大体相当的政策。

但是,坚守普职比1:1红线的压力并未因此消减。试图突破这条红线的力量仍呈暗潮汹涌之势。最近各省在开两会,一些代表和教育官员又在主张扩大普通高中招生,放松普职比管控。他们的立论是:既然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人民需要什么样的教育就应该提供什么样的教育。这个逻辑有错吗?从理论上讲没有错。然而,实际上,教育体系的设计并非依赖单一因素,而是多种因素博弈的结果。其中有三个最基本的因素:即家庭、社会和受教育者。在理想的状态下,三者的需求应该是一致的,正像市场经济那样,会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自动达到和谐和平衡。可是,也正像并不存在完美的市场经济一样,这种自动的调节常常会“失灵”。这样,就需要政府进行干预。普职比大致相等的政策,就是政府试图在三者之间进行调节所采取的干预措施。

在教育体系的设计上我国被认为是社会本位的,即把社会需求放在首位进行考虑。目前,公众对普职比大体相当的政策竭力反弹就是如此。但是,满足所谓人民的需要就是个人本位吗?或者说满足了家庭的需求就等于满足了受教育者需求吗?非也。我在《中职名存实亡,为何反对取消1:1的普职比?》一文中是这样阐述这个问题的:

1、  我国出现的“普高热”,并非是受教育者真实禀赋和意愿的表达。之所以要设计不同的学校类型,并非只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还是为了满足受教育者不同的先天禀赋。尊重孩子的先天禀赋,并给予他们根据自己的禀赋选择学校的权利,这是最基本的人性,也是教育最基本的原则。但有一个基本前提,这就是必须确保孩子意愿的真实表达。众所周知,我国现在兴起的所谓“普高热”,大多是社会和家长强加给孩子的,是一种扭曲的表达。如果不考虑这个实际,那种借口“人民需要什么样的教育,就应该提供什么样的教育”,从而放开普职比,无疑是幼稚的。其造成的后果,可能会使一些具有技术天赋的孩子去接受全完不适合他的教育,从而给他带来终生的痛苦。

2、  我国以升学教育为主导的高中,并不具备放开普职比的条件。上边已经提到,之所以要设计不同的学校类型,并非只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还是为了满足受教育者不同的先天禀赋。从世界上看,为了满足学生多样化的智力基础,有两种制度安排,一种是欧洲的双轨制,一种是美国的综合中学。如果我国要放开普职比,普通高中就必须像美国的综合中学那样进行多样化的课程改革。那种认为职业教育层次已经上移,中等职业学校没有必要存在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这种观点只看到了所谓的社会需求,而忽略了学生多样化的智力需求。明显的证据就是,美国作为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国家,虽然没有中等职业学校,但它的高中则是多样化的。不考虑到这个实际,盲目放开普职比,同样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3、  我国“宽出”的教育文化环境,不适宜放开普职比。普通高中是为有学术天分的学生设计的,职业学校为有技术天分的学生设计的。如果在理想的状态,学生会根据自己的天赋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可正像前边提到那样,事实并非如此。除了家庭和社会的因素外,还有教育自身的缺陷。如果普通教育能够实行“严进严出”,那么,不适合读普高的就会知难而退,可是,事实上我们的普通高中实行的却是“严进宽出”,只要入了学校门,就不会拿不到毕业证。而有些民办学校,为了追逐利益,更是实行的“宽进宽出”。因此,教育无法靠自身的机制进行有效合理的分流。坚守普职比1:1的红线,实际上是政府在替学校“顶雷”。这是我国独特的国情文化所致。

综上所述,我赞同继续维持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基本国策。这是不得已而为之,没有办法的办法。可是,我知道我的上述担心其实是多余,因为实际上普职比大体相当这根红线早已形同虚设。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规避1:1的红线,各地创造性地创办了一种新的学校类型——中国式综合高中。我之所以称之为“中国式”,是因为它和美国的综合高中完全不同。它虽然打着综合高中的幌子,其实只是为了“借壳上市”,即以职业学校名义招生,却按普通中学教学。这是教育界公开的秘密。因此,现在的普职比可能早已达到3:1,即普通中学占比70%左右。另外,熟悉中职教育的都明白,现在的中职也早已不是什么“断头教育”,升学率近100%。对于资质一般的学生而言,从升学的角度看,读中职与读普高已没有多少差别。而且,由于中职比普高在升学上有更灵活的机制——比如中职可以参加对口升学,而对口升学早已成为升本的一个捷径——读中职反而更有利好。

尽管如此,我还是愿意探讨一下放开普职比后有可能产生的后果。主张放开普职比者认为,这样可以给孩子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似乎只要让每一个孩子上了高中,就可以使他们同等“改变命运”。但是,他们忽略了两个基本的事实:一是人的智力是有差异的,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人的智力呈正态分布;二是社会优质就业岗位的供给是有限的,也就是说,无论教育机会如何平等,有人成为“人上人”,必然就有人要成为“人下人”。学校类型的改变,不会改变这两个大前提。如果这两个大前提无法改变,那么放开普职比的后果是什么呢?答案很明显,这就是:孩子由在两类学校之间的竞争,转变为同一类学校,即普高内部的竞争,也就是说家庭和孩子仍然会在优质高中和劣质高中之间进行残酷的“内卷”。而这样做所带来的一个严重副作用可能是:那些具有“技术”先天禀赋的孩子,将被迫按照家长的意愿在普高“混天天”。

在我国,职业学校在某种意义上成为应试教育牺牲品的“收容站”。职业学校也为此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奉献。放开普职比后,这个收容功能就需要由普高自我承担了。也就是说,它们必须承担起“职校之痛”。对此,普高准备好了吗?

更为重要的是,我国高考目前的录取率几近100%,而毛入学率却只有50%多。也就是说,可能有40%多的孩子或者没有上高中,或者没有完成高中教育,那这40%多孩子的教育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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