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1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84330名,其中甘肃省特岗教师招聘5500人,比2020年增加100人。
《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1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脱贫地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招聘条件为: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招聘(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通知》指出,2021年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21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21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今年的工作重点是,保持政策总体稳定,重点向“三区三州”、原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地区倾斜;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通知》要求,各省教育财政部门要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从严开展实施工作监督检查。
各地设岗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