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支持!职业教育即将腾飞,独立学院转设又有新出路?

来源: 新华社 浏览量: 6772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主要内容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优化类型定位,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技能型社会,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工作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推动学校布局、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相对接;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让更多青年凭借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更加鲜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技能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办学格局更加优化,办学条件大幅改善,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培养质量显著提高。

到2035年,职业教育整体水平进入世界前列,技能型社会基本建成。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大幅提升,职业教育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匹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作用显著增强。

二、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色

(四)巩固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加强省级统筹,确保公平公正。加强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及时总结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和制度模式。

(五)推进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大力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优化布局结构,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采取合并、合作、托管、集团办学等措施,建设一批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生源。支持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试办社区学院。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实施好“双高计划”,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高标准建设职业本科学校和专业,保持职业教育办学方向不变、培养模式不变、特色发展不变。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各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方案衔接,支持在培养周期长、技能要求高的专业领域实施长学制培养。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开展职业本科教育。按照专业大致对口原则,指导应用型本科学校、职业本科学校吸引更多中高职毕业生报考。

(六)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加强各学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融通,在普通中小学实施职业启蒙教育,培养掌握技能的兴趣爱好和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能力。探索发展以专项技能培养为主的特色综合高中。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与应用型大学课程互选、学分互认。鼓励职业学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制定国家资历框架,建设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实现各类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三、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

(七)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优先发展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现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需要的一批新兴专业,加快建设学前、护理、康养、家政等一批人才紧缺的专业,改造升级钢铁冶金、化工医药、建筑工程、轻纺制造等一批传统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鼓励学校开设更多紧缺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优化区域资源配置,推进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持续深化职业教育东西部协作。启动实施技能型社会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地方试点。支持办好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强化校地合作、育训结合,加快培养乡村振兴人才,鼓励更多农民、返乡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支持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在岗继续教育制度。

(八)健全多元办学格局。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健全国有资产评估、产权流转、权益分配、干部人事管理等制度。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鼓励各类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鼓励职业学校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公共实训基地。

(九)协同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各级政府要统筹职业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的规模、结构和层次,将产教融合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建设一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打造一批引领产教融合的标杆行业,培育一批行业领先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积极培育市场导向、供需匹配、服务精准、运作规范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分级分类编制发布产业结构动态调整报告、行业人才就业状况和需求预测报告。

四、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

(十)丰富职业学校办学形态。职业学校要积极与优质企业开展双边多边技术协作,共建技术技能创新平台、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服务地方中小微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推动职业学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学校建设培养培训基地。推动校企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延伸职业学校办学空间。

(十一)拓展校企合作形式内容。职业学校要主动吸纳行业龙头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开展订单培养。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主导建立全国性、行业性职教集团,推进实体化运作。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支持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引导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严禁向学生违规收取实习实训费用。

(十二)优化校企合作政策环境。各地要把促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作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激励政策、乡村振兴规划制定的重要内容,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按规定落实相关税费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情况,作为各类示范企业评选的重要参考。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校企合作成效作为评价职业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内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支持企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校企合作提供相关信贷和融资支持。积极探索职业学校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加快发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对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十三)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素养。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强化专业教学和实践要求。制定双师型教师标准,完善教师招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按照职业学校生师比例和结构要求配齐专业教师。加强职业技术师范学校建设。支持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落实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的规定,支持企业技术骨干到学校从教,推进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校企互聘兼职的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十四)创新教学模式与方法。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和实效,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举办职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普遍开展项目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弹性学习和学分制管理,支持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十五)改进教学内容与教材。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开发课程,开发模块化、系统化的实训课程体系,提升学生实践能力。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完善认证管理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更新教学标准,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生产案例及时纳入教学内容。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先进标准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强化教材建设国家事权,分层规划,完善职业教育教材的编写、审核、选用、使用、更新、评价监管机制。引导地方、行业和学校按规定建设地方特色教材、行业适用教材、校本专业教材。

(十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教师、课程、教材、教学、实习实训、信息化、安全等国家职业教育标准,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出台更高要求的地方标准,支持行业组织、龙头企业参与制定标准。推进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职业教育职责督导,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和高等职业学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健全国家、省、学校质量年报制度,定期组织质量年报的审查抽查,提高编制水平,加大公开力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其作为批复学校设置、核定招生计划、安排重大项目的重要参考。

六、打造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品牌

(十七)提升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办好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加强与国际高水平职业教育机构和组织合作,开展学术研究、标准研制、人员交流。在“留学中国”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中设置职业教育类别。

(十八)拓展中外合作交流平台。全方位践行世界技能组织2025战略,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和地区组织的合作。鼓励开放大学建设海外学习中心,推进职业教育涉外行业组织建设,实施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境外培训计划。积极承办国际职业教育大会,办好办实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形成一批教育交流、技能交流和人文交流的品牌。

(十九)推动职业教育走出去。探索“中文+职业技能”的国际化发展模式。服务国际产能合作,推动职业学校跟随中国企业走出去。完善“鲁班工坊”建设标准,拓展办学内涵。提高职业教育在出国留学基金等项目中的占比。积极打造一批高水平国际化的职业学校,推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教学资源。各地要把职业教育纳入对外合作规划,作为友好城市(省州)建设的重要内容。

七、组织实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支持和帮助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作用,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对职业教育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职责。国家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各省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选优配强职业学校主要负责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职业教育干部队伍。落实职业学校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用人计划、教师招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加强职业学校党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新时代职业学校党组织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

(二十一)强化制度保障。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地方结合实际制定修订有关地方性法规。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体制。优化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严禁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生均拨款,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

(二十二)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正面宣传,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打通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的通道,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在职业教育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各地将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计划,探索从优秀产业工人和农业农村人才中培养选拔干部机制,加大技术技能人才薪酬激励力度,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

《意见》相关问答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今年4月,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孙春兰副总理出席并发表讲话。大会的召开,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必将有力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意见》是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的配套文件。《意见》起草过程中,开展了扎实的文献研究、专题研究、深度访谈、实地调研,听取了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院校负责人、师生和专家意见建议,形成《意见》初稿后,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2021年4月,提交全国职业教育大会讨论。会后,结合大会精神和会议分组讨论反馈意见建议,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请介绍一下《意见》的基本定位和考虑。

《意见》主要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定位于破除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巩固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意见》把类型定位作为谋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逻辑起点,予以巩固和优化。

二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聚焦高质量发展,树立系统观念,强化职业中等教育的基础地位,高质量发展职业高等教育,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

三是服务技能型社会建设。要求通过加快建设国家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享有技能的技能型社会,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三、请介绍一下《意见》的研制思路。

《意见》牢牢把握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在研究教育规律、产业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基础上,着力使职业教育真正成为一种需求广泛、功能特定的教育类型。《意见》通过系统总结“职教20条”以来的改革经验,分析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探究应该完善和发展什么,既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更向改革创新要动力,使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充分展示出强大的自我完善能力和更为旺盛的生机活力。同时,对接教育强国建设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对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要求,聚焦产教关系、校企关系、师生关系、中外关系,切实增强政策举措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通过统筹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着力固根基、补短板、提质量,大幅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请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意见》全文共7个部分22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等工作要求以及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色”。通过推动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健全职普并行、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培养体系,强化职业教育的类型特色。

第三部分“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围绕加强职业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对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动态调整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和专业结构,健全多元办学格局,协同推进产教深度融合。

第四部分“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办学模式,通过不断丰富职业学校办学形态、拓展校企合作形式内容、优化政策环境,创新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

第五部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通过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创新教学模式与方法、改进教学内容与教材、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构建新型师生关系,强化德技并修、工学结合。

第六部分“打造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品牌”。坚持扎根中国、融通中外,通过提升中外合作办学水平、拓展中外合作交流平台、推动职业教育走出去,增强国际话语权,讲好中国故事、贡献中国智慧。

第七部分“组织实施”。要求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制度和经费保障、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工作实效。

五、如何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色?

特色决定生命力。《意见》提出,从巩固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推进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三个方面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色。

一是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加强省级统筹,加强职业教育理论研究。

二是要大力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各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方案衔接。

三是要加强各学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融通,在普通中小学实施职业启蒙教育,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与应用型大学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制定国家资历框架,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六、请问如何深化产教融合?

深化产教融合对于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新需求,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的举措。

一是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推动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推进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持续深化职业教育东西部协作,启动实施技能型社会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地方试点。

二是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健全国有资产评估、产权流转、权益分配、干部人事管理等制度,鼓励各类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鼓励职业学校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实训基地。

三是协同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各级政府要将产教融合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一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打造一批引领产教融合的标杆行业,培育一批行业领先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七、请问如何推进职业本科教育稳步发展?

《意见》提出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高标准建设职业本科学校和专业。职业本科教育正处在起步的关键阶段,必须坚持稳步发展,把握好发展节奏。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总要求,逐步完善学校和专业设置标准、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及评价机制等,引导学校坚持职业属性,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办学,重点把握好三对关系。

一是把握好速度与质量的关系。一方面要强化顶层设计,将职业本科教育纳入教育事业整体规划,明确定位、清晰路径、有序发展;另一方面落实职业本科学校和专业设置标准,严格依规依标、把好学校设置的第一关,推进试点,提升现有职业本科学校办学质量,打造示范,遴选优质高职学校举办职业本科教育,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切实做到稳中求质。

二是把握好规模与效益的关系。有序合理扩大职业本科教育规模,对于职业教育优化体系结构、补齐发展短板至关重要。但与此同时,要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摆脱传统的靠规模上效益的思维定式和路径依赖。职业本科学校和专业优先在高端产业亟需领域、新技术革命领域布局,优化学校人才供给和产业人才需求匹配度。

三是把握好守正与创新的关系。“守正”就是要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遵循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创新”就是要率先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发挥引领作用。一方面,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育人模式不动摇,并不断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另一方面,坚持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带动专业、课程、师资、条件和文化建设,推动形成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八、怎样落实《意见》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为确保《意见》落实落地,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支持和帮助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作用。国家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各省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

二是要强化制度保障。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地方结合实际制定修订有关地方性法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严禁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生均拨款。

三是要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正面宣传,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打通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的通道,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加大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力度,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

从最新通知来看,不难看出国家对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视。此前教育部也曾表示:“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支持其独立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自各地十四五计划公布以来,已经有不少地区明确支持部分高职院校升本科(点击查看相关内容),也有不少独立学院考虑和高职院校合并,在过去的一年中,明确或是有意向与职业学院合并转设的独立学院就有近20所(点击查看相关内容),但这条转设新出路并没有受到广大学生的认可,小车延伸一下来带大家了解一下详情:

独立学院与高职合并转设受阻

此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了“转为民办、转为公办、终止办学”的转设路径;此外,还给了一条“合并转设”的新路,即:“鼓励各地积极创新,可探索统筹省内高职高专教育资源合并转设,也可因地制宜提出其他形式合法合规的转设路径,经教育部同意后实施。”独立学院转设引起较大社会关注。

但是由于之前部分学校学生对于转设的意见诉求,不认同独立学院与高职院校合并转设为职业本科大学的方案,认为这样会影响到学生的学籍学历认证。

对此,教育部发布了相关通知,浙江、江苏、山东和天津等地均确定停止或暂停独立学院转为“职业技术大学”的相关工作。

为什么考生会抵触职业本科?

部分学生和学校矛盾的爆发,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看来,是独立学院的管理无法可依的遗留问题所造成的恶果,但是独立学院转设是大势所趋,其在设立之初体制就不顺畅,存在着诸多问题。而独立学院转设中所暴露出的问题也再次警示着高校的管理应该实现由行政管理学校到依法治校的转型。

另一方面学生们对于职业本科的抵触,则暴露了多年来职业教育还是未受大众认可的尴尬现状。不依靠分数对于学生进行职普分流,整个体制平等对待职业教育的学生,对教育体系进行变革才能改变这一现状。

在部分学生的反对中,有人把独立学院转设为职业本科描述为“本降专”,也有学生担心职业本科的学历会影响到之后的升学、就业等。这是学生们对于职业本科认知错误所造成的。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独立学院转设本身就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在转设前入学的老生,会按照独立学院的教学体系授课,进行学位授予,文凭并不会变成职业大学的文凭。而更名为职业大学后,所获的文凭也不会对升学有任何影响,因为它依旧属于本科文凭,考研、出国、考公务员和普通本科的待遇一致。

其实说到底,打铁还需自身硬,高职院校要自强。只有提升自身的实力,赢得社会的认可,高职教育整体办学水平有所提升,才能更加具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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