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2年高考大幕即将拉开。10月27日,省招委会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2022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将于2021年11月1日开始,报名时间从往年的9天延长至15天。
所有拟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职教师资单独招生、残疾生单独招生、保送生、少年班招生及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等),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并采集信息。
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专项资格审查”三个阶段。“网上报名”环节将于2021年11月1日-15日进行。“现场确认”和“专项资格审查”两个环节由各市(州)于2021年11月15日后视当地疫情防控情况自行安排。
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址www.ganseea.cn,阅读《2022年高考报名流程》,按照流程完成报名。随后,考生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县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指定地点按照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获取考生号、照相、打印相关表格。考生报名需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等;随迁子女考生还需提供父亲和母亲居住证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考生随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的,还需提供父亲或母亲所在单位工作证明。残疾考生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须填写《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填写《非甘肃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表格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公安部门等单位审查签字认定。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毕业学校到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集体办理。普通高中往届生、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社会青年及现役军人等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指定报名点办理。往届生报名时,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可以利用上一年度的资格审查材料。对能够有效证明考生相关信息的材料,不再强制要求考生重复提供。
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持报名确认当天申领的“健康通行码”和“防疫行程卡”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拍照确认。同时,在现场拍照确认时必须提供报名确认前14天内的《甘肃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安全考试承诺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未提供的,视为放弃高考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期间仍在中、高风险地区或者处于隔离状态的考生可向报名地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说明情况并约定现场确认时间。
凡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须符合《报名工作通知》中的相关报名条件。
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须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
进城(乡镇)务工人员须在报考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双方须在报考地具有我省合法的居住证,且居住时间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三年(自2024年高考起执行);考生须具有我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
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的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甘肃的,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甘肃,考生持相关人员户籍、学籍所在地省级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及综合评价信息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报名参加高考。
考生随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甘肃境内,并将高中阶段学籍转入我省,且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出具相关证明后,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考生作为被收养人,户籍已迁入收养人名下,考生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收养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
中职生可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专业考试或普通高考。中职阶段学籍在甘肃省内普通中专(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应往届毕业生可按同等学力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也可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具有我省户籍(即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在甘肃且未迁转)的非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参加中职升学考试,但可按同等学力参加普通高考。非我省户籍但具有我省学籍且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中职生,可报考中职升学考试或按同等学力报考普通高考。
此外,符合政策规定报考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精准扶贫招生专项、革命老区专项、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等专项计划和拟享受高考照顾政策中对户籍及民族成分有要求的项目,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不回户籍地报名的不得报考相关专项计划,不可享受任何照顾政策(含少数民族预科及民族班)。
严格落实国家专项及高校专项考生户籍、学籍及实际就读地均在我省实施区域同一县(市、区)的“三统一”政策,即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户籍;同时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户籍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户籍及学籍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的考生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须为甘肃农村户籍,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具有我省户籍,高考报名时须回户籍地报名,考生本人民族成分为少数民族。
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在兰州市参加报名、体检和考试,由兰州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及各类专项资格经审核通过后,各地应将考生的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地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就读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7.以升学为目的,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
8.已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此外,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省招委会要求,各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在报名期间须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处理。报名结束后,教育部考试中心及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所有报名数据进行重复和违规报名情况筛查,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照顾政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要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电子诚信档案。对资格认定、审核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等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报名过程中为考生出具虚假报名材料和虚假证明材料、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买卖户籍学籍等行为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调查核实后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单位负责人因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凡考生报名中的问题,原则上应在县(市、区)级招生考试机构得到解决。超越本级处理权限的,要向上一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告,结果及时反馈考生,不得推脱责任、上交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