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西南大学社会科学处发布《关于开展人文社会科学院管研究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院管研究机构开展检查工作。
检查统计范围包括各研究机构2020年至2022年开展的科研活动、发表的成果、经费投入等。检查流程分为机构自查、单位审查、意见反馈、清理整改重组四个步骤。
《通知》对研究机构的撤并及报备作出如下要求:
(1)与学校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研究平台相同或相近名称的院管研究机构应撤销或并入相关平台。
(2)没有研究队伍,长期不开展工作,且最近3年无署名机构的成果,或没有以研究机构名义承担研究任务和开展学术交流,原则上应予撤并。
(3)机构名称、研究方向已不符合和适应当前发展需要,或研究机构无合适人选担任机构负责人,原则上应予撤并。
(4)已作为院设机构进行建设,且取得较好成绩,但尚未在社会科学处备案的机构,应及时报备。凡未报备的机构,不允许以“西南大学**研究中心(院、所)”名义开展工作。
《通知》中还提到,依托建设单位在审查过程中,针对问题较多较严重的研究机构,应从学校“双一流”建设大局出发,召开学院(部、所、中心)学术委员会进行充分论证,并征求原研究机构负责人的意见后,对其进行更名、合并乃至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