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甘肃考区)笔试将于2023年11月25日、26日举行。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20日0:00至11月26日15:00。
(二)认真检查居民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如考试当日证件过期,请提前补办。
(三)认真学习《准考证打印须知》《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等有关规定。
(四)考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
(一)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
(二)开考前30分钟起,可凭纸质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离开考场。
(三)考试文具由考点统一配备,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将按照规定使用金属探测器对入场考生进行必要检查,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考试用具和其他与考试无关用品。上午参加完考试后,不得将配备文具带离考场,因考生自行携带文具离开考场,影响后续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答题卡印制在试卷封底内页,考生答题前请沿裁切线先行撕下,并在配套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将影响考试成绩。
(五)考试当日合理选择交通出行方式,社会车辆及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区,无关人员禁止在校门口聚集。
(一)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将给予本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二)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若有违反,将给予本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三)不能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不能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若有违反,将给予本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四)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应试人员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答卷雷同,对双方均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
(五)不能损坏试卷、答题卡,不能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若有违反,将给予本科目成绩为零分或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的处理。
(六)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和答题卡内容进行抄录、拍摄、复制、传播,否则视情节轻重情况进行处理。
若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看)进行处理。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省直考区):
0931-4673230、4670278、8525772
白银考区:0943-5936995
天水考区:0938-8318577、8630529
酒泉考区:0937-2669880
张掖考区:0936-8360763
陇南考区:0939-8215801、0939-8213053
庆阳考区:0934-86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