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方案公布!今年起实施→

来源: 观澜新闻 浏览量: 9110

甘肃省发布《方案》今年起实施“中高本”贯通人才培养模式

省教育厅4月26日正式对外发布的《甘肃省职业教育衔接贯通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从今年起,我省将实施中职、高职(专科)、本科“357”贯通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中高本”职业教育真正贯通。

基本原则
推进中高本职业教育真正贯通

《方案》指出,我省将聚焦中职学校办学水平参差不齐、专业结构不合理、贯通培养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以构建一体化培养新体系为突破口,推进“中高本”职业教育真正贯通、协调发展。

以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为牵引,以提升中职学校办学质量为目标,分层分类组织实施衔接贯通人才培养,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高质量发展。

培养模式
实施“357”贯通人才培养模式

《方案》明确,从2024年起,实施中职、高职(专科)、本科“357”贯通人才培养模式。

具体来说,从2024年起,全省中职学校均按3年学制培养。

从2024年起,实施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即选择中高职两校相同专业类中的相近专业,由高职院校(含职业本科学校,下同)与中职学校联合开展“3+2”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开展高职院校托管中职学校专业,实施“五年一贯制”贯通培养。

从2024年起,探索实施“3+4”中职与本科贯通培养,遴选优质中职学校与本科学校(包括应用型本科学校、职业本科学校,下同),在相同或相近专业类联合开展“3+4”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

保留中职对口升学考试招生、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

遴选条件
监测指标达标或验收结果为“良”

实施中高职贯通培养的中职学校,须为办学条件9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且办学行为规范的。培养专业由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按实际需求协商确定,原则上中职学校的1个专业最多与 2 所高职院校的专业对接,专业方向应聚焦全省14条重点产业链职业岗位的需求确定。

实施“五年一贯制”贯通培养的学校,须为办学条件9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省级优质中职学校且全日制在校生达应到1200人及以上,高职院校(含符合条件具有中专部的高职院校)须为省级“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单位。“五年一贯制”招生专业个数及招生计划由牵头高职院校(含符合条件具有中专部的高职院校)确定,原则上“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每年不超过高职院校在校生总数的3%,专业方向应聚焦信息产业、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文旅康养等领域职业岗位的需求确定。

实施“3+4”中职与本科贯通培养的学校,在省级优质中职学校中择优遴选,原则上为省级优质中职学校验收结果为“良”以上的,且全日制在校生应达到1200人及以上。培养专业须为本科高校的优势专业,且为中职与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类,仅限1所中职学校的1专业与1所本科高校的1个专业对接。

主要任务
完成一体化贯通人才培养等七大任务

引导部分中专
转型为综合高中

加快推进中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鼓励各地统筹利用区域内办学资源,继续打造一批优质中职学校,支持有条件的高职院校托管或合并中职学校,引导部分中职学校转型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综合高中。分类分层、择优遴选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学校开展中高本职业教育贯通培养,引领中职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形成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与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实施现场工程师、中国特色
学徒制等人才培养

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对标国家专业简介和专业教学标准,由本科学校、高职院校牵头,中职学校协同,行业企业参与,共同制定贯通培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不同阶段入学要求、修业年限、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学时安排、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等内容。系统构建一体化课程体系,明确不同阶段课程教学责任主体和教学计划具体要求。统筹设计实践教学环节,完善校校、校企实践教学资源共享机制,加强虚拟仿真实训资源的共建共享。深化产教融合,持续推进“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校企共同实施现场工程师、中国特色学徒制以及“订单式”人才培养。

开足开齐开好必修课程

中职学校要加强思想政治、语文、历史课程建设,开足开齐开好必修课程,按照规定选用国家统编教材。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由本科高校、高职院校牵头一体化设置思政课程体系。强化课程思政教学,将思政教育全面融入贯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本科高校、高职院校要与合作的中职学校参照《甘肃省中职学生思想品德综合考评指南》,共同制定中职学生思想品德考评实施细则,加强对中职学生思想品德过程性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及应用。

本科、高职院校选派教师
参与中职教育教学

充分发挥各学段的师资优势,按学科或专业组建教师教学团队,开展教学研究、集体备课、线上线下公开课等活动。本科高校、高职院校选派专业骨干教师指导或参与中职阶段的教育教学活动。支持实施“五年一贯制”中职学校的教师参与“五年一贯制”高职阶段的教育教学活动。通过组织教师研学、外出培训与普通高中教师互聘等方式,引导中职教师适应职普融通班或综合高中教学要求。贯通培养学校要共同建立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的交流互聘制度,鼓励聘请企业技术人员参与中高职贯通培养。

“中本”贯通招生录取
原则上不低于中考分数线

贯通培养学校按照“学校和专业均对应”的原则协商招生计划,即一所高校的一个专业对应一所试点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30人。“3+4”中本贯通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考生所在地中考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与普通高中同批次录取。“五年一贯制”贯通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考生所在地中考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下 20分。

“五年一贯制”贯通培养学生
实行过程性淘汰

贯通培养学校协同制定并及时公布转段或升学考核方案,原则上淘汰率控制在5%以内,可统筹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进行转段录取。“3+2”中高职贯通培养学生,由高职院校主导,中高职联合组织实施转段招生考试,并结合学生思想品德表现和平时课业成绩综合评价。“五年一贯制”贯通培养学生,根据学生思想品德表现和平时课业成绩实行过程性淘汰。“3+4”中本贯通培养学生,通过参加全省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在中职对口升本科考试招生计划中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并在提前批次录取,转段录取名单须由省教育考试院审定。纳入贯通培养计划的中职学校职普融通班的学生,可参加“3+2”中高职贯通培养转段考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高职阶段学习。

通过转段考试后
注册高等教育学籍

学生前3年注册中职学籍,由中等职业学校(或高职院校中专部)办理录取及学籍注册手续,并注明“贯通培养”。学生完成中职教育阶段学习,考核合格后,发放中职学校毕业证书,通过转段考试进入对应本科学校、高职院校学习后,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完成高职教育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发放高职毕业证书,完成本科教育的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发放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符合“五年一贯制”全程培养的可在托管中职或高职院校中专部完成,不符合全程培养条件的,后两年需转段至对应高职院校组织实施。贯通培养执行的专业教学标准、管理规范和学生待遇标准,按照不同阶段相关规定执行。

违规违纪学校将被暂停招生资格

贯通培养项目由本科学校、高职院校牵头负责,各合作学校分段组织实施。经审核确定的“3+2”“五年一贯制”“3+4”贯通培养联合办学主体和专业,每年根据招生实际情况适度调整。对培养过程管理混乱、招生考试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的贯通培养学校,暂停贯通培养招生资格、限期整顿。

每年春季学期
组织申报遴选

建立健全省级统筹、市州负责、院校主导的职业教育贯通培养协调机制,省教育厅每年春季学期组织开展贯通培养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

各地要综合考虑人口变化因素,生源结构调整,结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等重点任务,科学合理确定贯通培养的学校、规模和专业,优化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布局调整。继续实施好高中阶段职普融通办学试点,加强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的校际交流,不断创新办学方式,积极探索职普课程分流、多样化人才培养路径。

省教育厅将贯通培养纳入职业院校质量年报,分年度公布区域内贯通培养工作整体实施进展情况,对贯通培养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学校在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改革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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