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9月15日召开的“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今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的高考综合改革实行“3+1+2”模式。自2024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
01. 高考科目
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每年按国家统一安排进行。 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行“3+1+2”模式,“3” 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 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即: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2” 即: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
02. 考生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从4门中选择2门)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03. 招生录取
自2024年起,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新闻链接
新高考改革从2014年在浙江、上海启动试点以来,全国各省份分阶段稳步推进。
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作为第二批试点省(市)开始新高考综合改革,并在2020年迎来首批“3+3”模式的新高考考生。
2018年,广东、重庆、江苏、福建、河北、辽宁、湖南、湖北8省(市)作为第三批新高考改革试点省(市),采用“3+1+2”模式,在2021年也迎来新高考“首秀”。
7年来,高考综合改革在“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科学选拔人才”的期许中,由东部向中西部稳妥推进。到今年9月,新高考改革方案在14个省(市)均已平稳落地。
教育部官网消息,甘肃、黑龙江、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等七省(区)于2021年秋季学期启动新高考改革,今秋入学的高一学生将在2024年迎来“新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