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对“十四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作出部署,提出“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到2025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行动计划”还有哪些具体内容?和小编一起来看!
《计划》提出——
针对普惠性资源存在的区域性、结构性矛盾,“学前提升计划”要求各地持续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要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要求各地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完善县(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
适应“三孩”政策实施需要,要求及时修订和调整居住社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配建与居住区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
《计划》提出——
优化布局的同时,“学前提升计划”还提出推动普惠性资源扩容增效,为集中解决农村地区、城市新增人口和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入园需求,“十四五”期间国家实施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和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各地实施幼儿园建设项目,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鼓励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高校、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多渠道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逐步消除大班额,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
《计划》提出——
为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学前提升计划”以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为着力点,一是要求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各省(区、市)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科学核定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成本,明确分担比例,优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
二是要求进一步完善资助制度,加大资助力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同时,各地要切实落实《若干意见》要求,落实并动态调整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完善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财政补助政策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通过财政支持和合理收费,解决好普惠性幼儿园“保安全”“保工资”“保运转”“保发展”问题。
《计划》提出——
师资队伍是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为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师资专业水平,“学前提升计划”针对农村地区师资弱问题,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大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教师培养力度,为这些地区幼儿园补充稳定而有质量的师资。
针对培养与实践脱节的问题,要求深化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改革,完善培养方案,强化学前儿童发展、教育专业基础以及教育实践能力培养,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和水平。
针对培训质量不高的问题,要求各地制定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培训规划,实施全员培训,突出实践导向,提高培训实效。鼓励高校、教科研机构和优质幼儿园结对帮扶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
《计划》提出——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解决好教师配备和待遇保障问题,从配备上,要求各地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
从待遇上,要求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公办园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民办园要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
从保障上,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幼儿园教职工社会保障金缴费渠道不畅问题,明确农村集体办园可委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代缴,小学附属幼儿园可委托小学代缴。针对幼儿园教职工社会保障监管不到位问题,要求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保情况组织检查,督促各类幼儿园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计划》提出——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学前提升计划”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其中包括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要求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达标,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形成联防联控有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
健全管理制度,要求完善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等方面的动态监管机制。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计划》提出——
“学前提升计划”提出“加大不规范办园行为治理力度”,加强办园行为督导,重点对存在危房、“三防”不达标等安全隐患及园长和教师资格不符合规定等不规范办园行为的幼儿园进行动态督查。部署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
严肃查处面向学前儿童的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学前提升计划”提出“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计划》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