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印发重要方案

来源: 甘肃省教育厅 浏览量: 4786

近日,省教育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制定并印发了《甘肃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全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比例,到2023年底达到80%以上,2025年底达到90%以上。


《实施方案》指出,全省纳入达标工程的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共有168所,其中,中等职业学校142所,高职(专科)26所。中等职业学校中,一般类中职学校95所,体育类中职学校9所,艺术类中职学校6所,特殊教育类中职学校4所,边远脱贫地区(全省23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职学校28所;高等职业学校中,综合类学校8所,理工类学校10所,农林类学校3所,医药类学校、师范类学校、语文类学校、财经类学校、政法类学校各1所。

全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从2023年1月19日开始至2025年12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每年6月和11月,各地各类中职学校依据达标监测指标,制定完善的达标工作档案与佐证资料,经所属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提交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验收复核,通过达标验收的中职学校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省属中职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达标验收工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实施。

《实施方案》明确——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在安排年度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时,优先支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重点支持职业学校已批复立项符合条件的实训楼、实训基地、教学楼、宿舍楼、运动场地等建设项目,将各地各校达标进度作为资金安排因素予以考虑;省发展改革委通过积极争取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专项资金支持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省人社厅进一步支持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在技能人才认定、绩效工资核定、职称评聘配额、技能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保障支持;省住建厅指导各地住建部门对涉及办学条件达标实施的房屋建筑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此外,省教育厅将建立全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季调度工作机制, 有效运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开展线上达标数据动态监测。

同时,将全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纳入年度调研计划,定期开展调研,及时核查数据变动情况,确保各项达标数据有依有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限期整改制度,每年对各地各校办学条件达标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向社会进行公布。对达标工作推进整体不力、进展严重滞后、造成全省工作延误的相关责任人,按照《甘肃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请问《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2022年11月9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教职成〔2022〕5号),启动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

2023年《甘肃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为做好我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省教育厅结合前期调研摸底的情况,会同发改、财政、人社、住建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并指导各地各校按照“一市一案”、“一校一案”的方式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

二、请问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范围是什么?  

省教育厅牵头实施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主要是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包括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审批设立招收全日制学生并具有实际办学行为(学校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具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包括附设中职班学校和2022年(含)以后新设学校。

高等职业学校包括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并向教育部备案的高职(专科)学校,不包括职业本科学校和2022年(含)以后新设的高职(专科)学校。

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

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包括校园占地面积、生均用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专任教师总数、师生比、仪器设备总值、生均仪器设备值和生均图书。

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包括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和生均图书。

四、请问《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通过推进职业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加大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健全师资队伍,持续加大政策供给,全省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全面优化,办学条件大幅提升,吸引力显著增强。全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比例,到2023年底达到80%以上,2025年底达到90%以上。

五、《实施方案》的主要举措是什么?

一是推进分类达标工作,对一般类、体育类、特殊教育类、艺术类和边远脱贫地区(全省23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职学校达标工作,分别明确了达标监测指标标准;对不同类别高等职业学校达标工作,明确了达标监测指标标准。

二是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通过合并、托管、集团化办学、终止办学等形式,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

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聚焦职业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仪器设施设备等关键指标,支持职业学校补齐短板,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四是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职业学校用人自主权,积极推进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五是严格控制租赁现象,坚决杜绝职业学校以租赁方式变相完成达标任务。

六是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汇聚各方资源建设一批集实习实训、社会培训、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实训基地,配齐配足图书、计算机、实训设施等,加快设备更新和管理,及时将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引入教学。

七是拓宽经费筹措渠道,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教育强国推进工程、财政贴息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政策资金,调整优化支持结构,集中力量支持办学条件达标工作。

六、如何抓好《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

我省《实施方案》按照现有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建立了全省职业学校达标数据台账,对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进行了明确。

一是成立省级达标工作专班,建立教育、发展改革委、财政、人社、住建等五部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指导全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

二是科学制定省级监测指标,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有关要求,艺术类中职学校和边远脱贫地区中职学校以国家标准主要监测指标为基础,相应的办学条件标准可适当放宽,具体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鉴此,省教育厅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艺术类和边远脱贫地区中职学校省级监测指标,其中边远脱贫地区的范围为全省23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所在地中职学校。

三是加强政策支持,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等五部门,分别在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人事制度改革、房屋建筑工程等方面,对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给予专门支持。

七、《实施方案》的考核督导机制是什么?

为确保各地各校按照年度目标分批分类实现达标任务,省教育厅建立了全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季调度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开展线上达标数据动态监测。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限期整改制度,每年对各地各校办学条件达标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向社会进行公布。省级工作专班将各地达标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作为职业教育改革项目遴选和推荐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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